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出台 在海宁农村有宅基地的要交钱

导读在农村,随着宅基地价值的不断提升,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不利于土地确权的开展。为了维护大多数农民的利益,海宁

在农村,随着宅基地价值的不断提升,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不利于土地确权的开展。为了维护大多数农民的利益,海宁制定了新的农村宅基地政策,以下四种情况将予以赔付。

1.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民要交税。

在耕地上建房属于非法占用耕地和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将被责令退还土地和拆除地上房屋。其中,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建筑暂不拆除,需要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二,违反一户一宅的农民要付出代价。

实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一个农民只能住一套房子,而住多套房子的属于一套房子。如果总面积严重超占,就应该拆除,在一定范围内不会临时拆除,需要有偿使用。

三、违反规定向农民支付宅基地面积的。

每个地区都有关于宅基地面积的相关规定。面积严重超标的,应当拆除。如果在一定范围内暂时不拆除,需要付费使用。

四、宅基地属于农民缴纳的继承范围。

一些已经拥有宅基地的农民通过合法继承获得了其他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允许一户多房。在土地确认的过程中,这样的宅基地是可以确认的,但是需要一定的费用。

以上四种情况都会被收取,请海宁的农民知道,如果情况属实,货款一定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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