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昨天,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7年)》号白皮书和《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17年)》号
昨天,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7年)》号白皮书和《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17年)》号白皮书,报告了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情况。其中一个案例可能会让你对茅台的防伪系统感到惊讶。
据介绍,2015年10月底,林某与于某合谋黑进贵州茅台集团的安全追溯系统,并在其服务器上添加假冒防伪数据。之后,他们将数据写入空白的电子标签中,这样这些标签就可以成功通过防伪验证。
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底,余某在林的指导下,向服务器增加了46万多条数据。此后,林某向郑某出售了15.7万余张假电子标签,总金额达78万元。
之后,徐多次从郑处购买这些“假”防伪标签,卖给李。随后,李将这些电子标签卖给了制造假茅台的张和刘,价格为9元1个,共计9万件。
2016年12月30日,张、刘被警方认定犯制假茅台罪。相比之下,警方从案发现场查获的假茅台防伪电子标签与林某指示俞某添加到茅台集团服务器的数据一致。
根据调查审议,2017年10月30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这些罪犯受到如下惩罚:
林、于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年。
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刘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李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原标题:黑客模仿茅台的防伪标签,做了几十万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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