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教授:限制罪犯子女考公,违反法治原则!评论区网友却闹翻天

导读3月2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在bilibili发表了一则视频,针对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提出了批评。他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它违背了法...

3月2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在bilibili发表了一则视频,针对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提出了批评。他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它违背了法治精神,同时也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




这件事发源于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最近接受的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他提出了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的建议。周世虹强调,罪刑法定、罪责自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规则之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首先,罗翔指出,对犯罪子女的连坐是典型的功利主义做法。虽然这种做法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效果,但是它并不符合道德主义与无罪不罚、罪责自负的法治思想。犯罪是个人行为,应该由犯罪者自己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应该让其家人为其背负后果。对犯罪子女进行考公限制,不仅会增加他们的就业难度,还会对其人生产生不良影响,从而使社会变得更加不公平。

此外,罗翔指出,有些刑罚本身就可能过度严厉。例如,某些轻微犯罪的行为可能会被判处过高的刑期,这就导致了不公平的结果。如果犯罪者的子女因此受到牵连,那么这种不公平的程度就会更加严重。如果一个人因为买鹦鹉而被判处15年的刑期,那么如果他的子女因此而受到影响,那么这种不公平就会更加显著。


最后,罗翔指出,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可能会加剧家庭出身的影响,从而导致社会不公平。在中国,家庭背景对于一个人的未来起着极大的影响。如果罪犯的子女因为父母的行为而无法获得公平的机会,那么他们就会处于一个劣势地位,这将对其未来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不仅违反了法治精神,也会加剧社会不公平的现象。



罗翔也同样提醒大家需要注意部分部门内部订立的法规,是否存在违反了国家上位法的可能。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中,没有任何条文表明,犯罪人员的子女应该受到牵连。而在公务员的招聘,甚至是部分企业的招聘中,这一点却有着巨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罗翔认为,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是不合理的。它违背了法治精神,同时也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因此,我们应该重新审视这种做法,采取更加公正合理的措施来惩治犯罪,同时保护罪犯家属的权益。


然而,在这则视频的评论区下,网友们却闹翻了天。


一些人认为应该考虑到家庭成员从中获利等因素。他们认为,一个人的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等如果因犯罪所得而提高,仍然继续让他们享有考公的权利,是对他人的一种不公平。

虽然有些罪犯的家庭可能会因犯罪所得而受益,但这种现象只是少数,绝大多数犯罪的根源是贫穷和绝望。这些人所在的家庭并没有从犯罪中获得真正的利益,相反,他们可能因为犯罪而陷入更加困苦的境地。因此,以罕见的少数情况为由,剥夺其他人的公平机会是不公正的。而且,如果我们真正希望减少犯罪,我们应该着眼于犯罪的根源,而不是对家庭成员实施集体惩罚。为了震慑犯罪,我们必须采取一些措施,但不能不择手段。制定政策和制度必须遵循人权和法治的基本原则,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不公正的待遇。


还有些人认为保留这种制度可以很好地威慑犯罪。


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对罪犯家庭成员进行政审限制可能会对罪犯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但同时也会给那些无辜的人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压力,甚至可能违反他们的基本权利。这是不符合法治精神。


相比之下,如果政府和司法机关想要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判决来震慑犯罪,就必须确保刑罚的严格和公正执行。这不仅需要制定严格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还需要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因此,我们应该追求刑罚的严格和公正,而不是对罪犯家庭成员实施政审限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震慑犯罪的效果,并保障人权和法治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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