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利用共享汽车平台安全漏洞租车实施抢夺,检察机关督促整治行业安全隐患

导读12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最高检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安全生产领...

12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最高检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有一起在未成年人利用互联网汽车租赁平台App的安全漏洞,租赁机动车并驾车实施抢夺的刑事案件发生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互联网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安全隐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联动云租车资料图 图据ICphoto

未成年人利用共享汽车平台安全漏洞

租车后实施抢夺

据最高检披露的案情显示,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通山县院)在办理余某、石某抢夺案中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余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利用联动云App安全漏洞,以向他人借用联动云App账号登录、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的方式,在咸宁市区向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云公司)咸宁分公司租赁机动车,并驾车从咸宁市区至通山县实施抢夺。联动云App存在运营管理漏洞,未能严格履行身份查验义务,且该公司部分分支机构还存在未备案、车辆登记不规范等问题,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于是,通山县院将涉案线索报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湖北省院)。湖北省院收到涉案线索后,经分析研判,确立了由省检察院牵头,各市州分院同步监督的“1+N”办案思路,2021年8月19日,湖北省院依法对涉案线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在全省范围内展开调查,发现联动云公司在湖北省成立分公司17家,投放运营机动车5000余辆,设立取车点、还车点1000余个。

同时,对近年来涉联动云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发现联动云App存在以下监管漏洞:一是人脸识别时间长,且此过程中可在不同城市、使用不同手机登录同一账号完成识别;二是可以使用提前拍摄好的人脸照片通过人脸识别;三是信息更新不及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甚至吊销后仍可通过App验证。

结合调查情况,湖北省院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湖北省交通厅)进行磋商,通报了案件办理情况,督促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就案件重点难点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其后,湖北省交通厅下发《关于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交通主管部门开展网络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整治专项行动,并派员分赴重点地区进行督办,责成相关交通运输局对联动云公司及分公司进行约谈,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实名制”租车要求,规范租赁经营行为。

湖北省院组织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对本地类似问题开展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形成了一体化监督合力。2021年12月下旬,湖北省交通厅联合省网信办、公安厅、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完善监管衔接,堵塞监管漏洞。

检察机关下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企业整改后解决安全漏洞问题

鉴于联动云公司是一家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汽车互联网创新型企业,已在全国350余个城市开展机动车租赁业务,湖北省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协作,于2021年12月17日邀请湖北省交通厅共赴深圳,向联动云公司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同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现实困难,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据介绍,联动云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2022年3月9日、6月9日三次向湖北省院提交整改方案及进展情况,该公司已经通过技术升级解决了人脸识别中的安全漏洞。新版App已于2022年3月上线,通过蓝牙控制车辆技术(有效距离仅20米)彻底解决手机远程遥控租赁、解锁车辆的问题,同时,在有条件地区探索对租赁车辆进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集中审核模式,并设立租赁备案专员,依法办理汽车租赁备案手续。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小微型客车租赁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新业态,因身份查验不严、协同监管不够等问题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新形势下网络小微型客车租赁的健康发展,湖北省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创新省院牵头,各市州分院同步监督“1+N”办案模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全省范围内新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检察力量。在初步解决湖北省类似问题的基础上,通过跨区域协作,向行业龙头企业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责编 邓旆光 编辑 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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