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糖尿病门特用药名单(天津公布糖尿病门特鉴定机构名单及用药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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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发布的《关于印发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指定11家门特鉴定机构名单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治疗用降糖药明细,并将以公开信的形式发放到糖尿病人手中。

在这封《致糖尿病参保患者的一封信中,对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医保准入、选择就医、报销方式等关注度最高的问题都做了详细解答,公布了指定11家门特鉴定机构名单、地址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治疗用降糖药明细,同时提示了违规骗保举报电话:23030390、政策咨询电话12333,及天津医保诚信网(www.yibaocx.com)的查询地址,可为糖尿病人提供详细指导。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在鉴定机构首次鉴定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一级医院门诊普通疾病报销政策执行;复查鉴定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一级医院门特报销政策执行。登记有效期满未按规定复查鉴定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普通疾病报销政策执行,再次申请鉴定按照首次鉴定对待。

应由医保基金向鉴定机构支付的鉴定医疗费用,按人头限额付费。医保基金对鉴定机构综合付费基数为440元/人,人头限额付费标准为:参保职工首次鉴定330元/人、复查鉴定395元/人;参保居民首次鉴定220元/人、复查鉴定260元/人。《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管理办法中所称1万元药品费用,是指糖尿病参保患者按照门特治疗,使用降血糖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含其他药品费用。

热点1:为何限额1万元

看到刷卡限额新规定,很多人会发出这样的疑问,限额是否降低了糖尿病人的待遇,限额1万元够用吗对此,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的张*生介绍,“众所周知,糖尿病人中患Ⅱ型糖尿病的患者占到95%,对于这类病人,常用的降糖方法主要是采用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联合治疗。这样按照全年用量计算,1万元的限额对于绝大多数患者能够满足需要。另外,目前糖尿病用药种类繁多,在谨遵医嘱的基础上,不宜盲目迷信高价药高疗效。”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计算1万元额度时,只计算降血糖药品发生费用。该项政策是在广泛征求临床医学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糖尿病患者用药实际需求,审慎出台的。据临床专家测算,绝大多数糖尿病参保患者一年发生的降血糖药品费应该在1万元以内。对极少数确实患有严重并发症、病情严重的,可继续转住院治疗,仍然实行联网刷卡报销。

热点2:原门特登记医院不在

准入范围内怎么办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保患者被首次诊断为糖尿病的,如需要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登记,应当持初次诊断材料到指定的11家鉴定机构进行糖尿病门特鉴定。经鉴定符合糖尿病门特标准的,社保经办机构予以确认登记,纳入糖尿病门特管理,按规定享受门特待遇。登记有效期为两年,两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在登记期满前2个月内重新鉴定,并办理登记确认,无需在今年2月13日以后马上就鉴定。

热点3:门特登记怎么办理

天津市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第二鉴定中心负责人介绍,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的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复查鉴定两种。首次申请办理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检查鉴定的患者,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鉴定中心采集血样。

办理复查鉴定的糖尿病患者,如果在门特登记期内发生糖尿病住院治疗的,在办理复查鉴定时,可持本市二、三级原糖尿病诊断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到鉴定中心直接申请鉴定,如手续齐全,无需化验。相关材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和出院记录(小结),以及符合鉴定标准的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并加盖住院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材料不齐或者存在疑义时,重新鉴定检查。如果在门特登记期内没有发生糖尿病住院治疗的,将按照首次鉴定办理。

热点4:门特登记可委托他人

来鉴定中心进行首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时需要进行身份证的验证和指纹的扫描,必须由患者本人办理。患者在体检后三个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和挂号条办理门特登记,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在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和挂号条的同时,也应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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