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中国留学生在韩国便利店“零元购”???
本月20日,首尔西部警察署透露称以特殊盗窃嫌疑拘留了中国籍留学生A某(25岁),同时正在对中国籍共犯B某和C某进行不拘留调查。
中国留学生A某涉嫌伙同中国共犯B某、C某,从今年6月18日开始的四天里辗转四家连锁便利店,从仓库和柜台中偷盗了价值超过1亿韩元的香烟等物品。
据A某陈述,他们并不是偷盗,而是想要收回自己的投资资金。
A某称,自己、B某、C某与韩国人D某签订了合同,共同分担了这四家便利店的创业费用。
当时,运营这四家便利店需要向连锁店总公司缴纳共5600万韩元的“商品保证金”,自己和B某、C某共同出资2000万韩元,韩国人D某独自出资3600万韩元。他们约定好四家便利店都登记韩国人D某的名字,实际运营后的每月收益按照比例分配。
但是D某突然通知他们便利店只运营到今年6月,认为遭受了损失的三人为了“回收”自己投资的费用犯下了罪行。
在接受警方调查时,A某反复强调:“我们不是偷窃,只是想要拿回我们应得的那部分”,但是警方表示这是令人无法接受的理由。
据悉,A某三人作案当时对便利店兼职生说“D某说了我们可以拿走”,但是D某向警方否认称自己从未说过那样的话。
据统计,A某三人偷盗了1万6000多盒香烟,市价为1亿2000万韩元。他们还偷盗了罐装啤酒、杯面、饼干等价值100万韩元的食品,以及向交通卡各充了300万韩元。
警方立案调查后给他们三人下达了禁止出国命令,并开始回收偷盗物品。因为偷盗物品被分散藏匿到了各地,警方仅在共犯B某地居住地中发现了10%,其余物品所在地尚未掌握。
A某陈述称:“相当一部分香烟藏在釜山港附近”,但是并未透露具体位置。警方分析称,A某三人的犯罪目的是将偷盗物品卖给其他便利店或是其他国家。
考虑到A某不愿说出偷到物品的藏匿地址,警方认为他们存在毁灭证据的可能性,因此申请了逮捕令,并于本月17日逮捕了A某。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正在调查嫌疑人是否受到债务柘木、是否为生活费感到负担等,目前无法告知”、“嫌疑人暴露出来的行为与盗窃犯罪相符,会将他们移交给检察机关”。
虽然A某三人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事出有因,但是他们偷盗的犯罪事实无法更改。更何况A某还是一名学业尚未完成的学生,一旦被定罪将不可避免的对他的学业产生影响,可谓得不偿失。
这里奋韩提醒所有在韩同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要以身试法,谨记冲动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