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将男孩扔井里:道德发展不成熟还是人性本恶?

导读原标题:女孩将男孩扔井里:道德发展不成熟还是人性本恶?3月22日,一段小女孩将小男孩扔到井里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并引发热议。经昆明市嵩明...

原标题:女孩将男孩扔井里:道德发展不成熟还是人性本恶?

3月22日,一段小女孩将小男孩扔到井里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并引发热议。经昆明市嵩明县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视频内容系3月8日在当地发生,男童被扔下后被附近大人救出。

据悉,女孩7岁左右,男孩4岁左右,两家距离也就是10多米,小女孩那边补偿了几千元,双方和解了,调解书已签。昆明市嵩明县事发村村干部表示,大概10分钟救上来了,男孩被水呛到了一下,有点轻微咳嗽。事情发生第二天,女孩家属带着慰问品、慰问金安抚,也带男孩去做了全身检查,检查后没有什么大问题。

女孩将男孩扔井里被指是“模仿电视剧情节”

据曝光视频中,一名小女孩将一男孩抱进井洞口,随后掰开男孩扶着井边的手,男孩随即掉进井中。视频显示,事后,女孩在井边走动,还有路人骑着车经过。

22日,红星新闻记者核实到,事发地在昆明市嵩明县某村。当地村干部向红星新闻介绍,“小女孩把小孩子抱起来推进井这个事”发生在3月8日,“小娃儿已经救起来了,好好的。”

该村村民告诉红星新闻,他也是今早才听说这个事,而且是听外地的朋友来问才知道的,“没听本地人说过。”

据村干部介绍,两个小孩的关系是邻居,不是亲姐弟。“为什么要把小孩扔进去?我们也不知道。小娃年纪还小,小的四岁多,大的小姑娘七岁多。后来她也求救了,被村子里面的大人救上来了。”目前,两边大人已和解,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已派人下来调查。

22日下午,嵩明县政府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事情发生在3月8日,双方目前已经达成和解,“事情发生后就和解了,孩子安全没有任何问题,双方也没有任何矛盾。”

又据新京报报道,昆明市嵩明县相关村干部称,女孩将男孩扔到井里是模仿电视剧情节,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2日当晚公安部门发布调查情况权威公告,经核实:2023年3月8日16 时许,嵩明县小街镇某村杨某(男,4岁)与同村邻居王某(女,7岁)在村中水井旁玩耍时,王某将杨某抱起放入水井中 ( 井口至水面 2.65米,水深 2 米),附近村民听见呼救声后,立即开展救援,及时将杨某救起。杨某3月10日经送医院检查,无外伤,有轻度发热咳嗽。涉事儿童家长平时无矛盾。目前,杨某已痊愈,在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已达成和解。

2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当地官方获悉,事发后,双方家长并未报警。落入水井中的小男孩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由家中老人照看。目前,当地已安排专人对两名幼童进行心理疏导工作。

该村村委会一位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当天,他对此事并不知情,涉事双方均未报警。9日得知情况后,当晚,他带着小女孩的家长上门道歉。

“我当晚一进门,看见男孩在吃土豆片,身体状态平稳。10日,便带着小男孩到医院检查,并无大碍,只是有些感冒。”上述负责人表示,落入水井的男孩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孩子由家中老人照顾。女孩父母在周边乡镇工作,平时都在家,两家相隔八九十米,没有亲戚关系。“女孩上小学一年级,男孩读幼儿园。事情发生后,当事双方和解。”该负责人说。

孩子模仿电视剧或动画片酿悲剧事件屡见不鲜

近年来,未成年人模仿影视剧或动画片情节造成伤害的事情并不鲜见。类似事件有很多,每次曝光出来,都少不了各媒体的口诛笔伐。还有不少专家、教授,从各个影视剧、平台、孩子、家庭、以及法律层面去分析,但是无论如何,已经造成的结果是无法改变的。

2013年4月,连云港一个9岁男孩模仿《喜洋洋与灰太狼》剧情,将另外两个男孩绑在树上,做“烤羊”游戏,导致被绑的两个孩子大面积烧伤。

据牛城晚报报道,2015年4月26日,邢台市直生活区的郝女士刚把自家轿车停好,就被空中突然掉下的玩具车砸中。事后发现,是五楼一个6岁孩子模仿动画片《熊出没》剧情,把正在玩耍的玩具抛下了楼。

2017年2月,南阳一个7岁男孩儿模仿动画片《熊出没》里的“光头强”用斧头砍木头的情节,误将自己的3根手指砍断。

据红星新闻报道,成都都江堰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案件的主角是两名6岁和8岁的孩童。2018年的一天,他们在家中观看动画片时,模仿其中的情节,进行攀岩游戏,其中一名孩童不慎从家中窗户跌落,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5月,陕西西安一名8岁的男童模仿短视频“胶带粘门”的情节,造成6岁的弟弟绊倒摔伤,下巴被缝了十针的悲剧。

2018年3月,湖北武汉一个父亲带着2岁女儿,模仿短视频上翻跟头的动作时,突然失手滑脱,导致孩子头部着地,导致脊髓严重受损,上半身瘫痪。

2019年8月,山东省枣庄市两个十多岁的女孩模仿网络短视频,用酒精灯加热易拉罐做爆米花,引起爆炸和火灾,最终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

据中国网报道,2021年娄底新化6岁男孩明明和妹妹、奶奶三人在家,门被外出工作的父母反锁,但因为急着出去和小伙伴玩,6岁明明竟然模仿动画片里的情节,撑着雨伞从3楼阳台跳下,导致全身多处骨折,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现在网络发达,网络上面的内容传播途径多,而且孩子的模仿能力强,好奇心又重,他们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容易受到这些信息的影响,有些事情是很难避免的。但是我们又不可能把孩子“封闭”起来,让孩子“与世隔绝”那对他们不公平,也做不到。我们作为家长,作为监护人,需要做的就是防患于未然。

心理学家分析:一种攻击行为 不应贴好坏标签

我们再回到“女孩将男孩扔井里”事件,虽然警方已公布调查详情,双方家长已和解,目前可知的原因是“模仿电视剧情节”,但此事在网上却引发轩然大波,众多焦点集中于小女孩的心理健康教育等问题。

媒体极目新闻评论到,电视剧里,或许有把人扔进井里的情节,女孩或许真的是在模仿这些情节,村干部未必说的就是假话,但是,还真不能让电视剧来当“背锅侠”,因为根子上还是家庭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有缺失,这才是问题所在。

民间俗话称“七八九,嫌死狗”,就是指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充满了活力,愿意突破边界干一些刺激、好玩的事,大人防不胜防。我们没有必要去恶意揣测女孩的动机,要强调的是,女孩家庭对此负有重大责任,一定要明白,事后处理再妥善,也不能代替平日里对孩子的教育和看管。

新京报我们视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安定医院儿童精神科中级心理治疗师施道明,其分析称,从心理学角度看,这是儿童的一种攻击性行为,缺失家庭关爱和经常接触暴力影视剧,都会对儿童造成很大影响。医生建议,家长应多给予关注,提高孩子的共情能力。他表示,孩子的道德发展还未成熟,这与人性善恶无关,不应贴好坏的标签。

有网友赞同心理医生的分析,觉得女孩可能是心智不成熟意识不到后果的严重性,也可能是因为外界刺激导致心理扭曲下做出这种事情,但如果女孩这么小就被完全否定,太残忍了。但有网友却不赞同,“人之初,性本恶,一点都没错”。

涉及孩子的安全问题,我们与其去指责谁,不如堵上各种漏洞。如果孩子在道德品质方面有偏差,家庭和学校乃至各基层组织,都要合力进行管教,确保孩子向上向善。

(资料来源于嵩明县公安局、新京报、紧急呼叫、红星新闻、极目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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