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残疾人优惠政策 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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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艺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西安残疾人优惠政策,详细解读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西安残疾人优惠政策:就业方面

1、“自强绿色行动”

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每名残疾人每年补贴1200元,连续三年。

2、“残疾人创业行动”

在全市城、镇开展,扶助残疾人自主创业。每名残疾人一次性补贴1800元。

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八条;《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85号)第四条;《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市政府第九号令)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安排一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每年以所在县(市、区)职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资计算,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的缴纳数额由县级以上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确定。

4、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85号)第六条;《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市政府第九号令)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残疾人职工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为其安排合适的工种和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不得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5、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

6、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开除、辞退残疾职工

依据《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市政府第九号令)第七条,用人单位解除残疾职工劳动合同关系,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报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对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不得安排残疾职工下岗。在实行劳动组合或关闭、停业、合并、撤销以及破产过程中,应妥善安排残疾职工的工作和生活。

7、税收优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十九条,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给予税收优惠,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8、福利企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民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超过25%(含25%),且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每安置一名残疾人职工一年可退税3.5万元。

9、农业生产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五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二十条,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10、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二十二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以下服务: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创业培训;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11、国家保障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从业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第三十七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二十二条;《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残联发[2011]22号),免费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和盲人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社区当年新开办的盲人保健按摩服务点,每个服务点给予20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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