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这个镇要征地啦!补偿金额近3.5亿!

导读最近微信改版,常有读者朋友错过文章更新,将“家住大兴”设为星标,随时关注大兴大事小情!各位亲:大兴区西红门镇要征地啦!补偿金额近3....

最近微信改版,常有读者朋友错过文章更新,“家住大兴”设为星标,随时关注大兴大事小情!

各位亲:

大兴区西红门镇要征地啦!

补偿金额近3.5亿元

安置农业人口253名


01

征地公告

京兴政地征〔2023〕1-1号

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原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实施的大兴区西红门镇1号地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2〕8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2月24日起,到2023年3月9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原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 中心)

建设项目大兴区西红门镇1号地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基础教育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邮政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合作经济联合社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村集体土地0.9385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商服用地 0.532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4056 合计 0.9385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项目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126.6975万元,全部为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标准为9万元/亩。西红门镇合作经济联合社不涉及实物补偿。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案

西红门镇合作经济联合社无农业人口,不涉及农转非事宜。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2〕84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02

征地公告

京兴政地征〔2023〕1-2号

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原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实施的大兴区西红门镇1号地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2〕8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2月24日起,到2023年3月9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原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 中心)

建设项目大兴区西红门镇1号地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基础教育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邮政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星光社区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星光社区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土地0.0068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 0.004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022 合计 0.0068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项目征地补偿费采取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32.448万元。土地补偿费标准为9万元/亩,共计为人民币0.918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94.1万元/亩,共计为人民币30万元;实物补偿折合人民币为1.53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案

本项目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名,为劳动力。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2〕84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03

征地公告

京兴政地征〔2023〕1-3号

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原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实施的大兴区西红门镇1号地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2〕8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3年2月24日起,到2023年3月9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原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 中心)

建设项目大兴区西红门镇1号地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基础教育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邮政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肆村

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收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土地 26.0842 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3.5773 其他土地 (空闲地) 0.8677 合计 26.0842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项目征地补偿费采取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33939.312万元。土地补偿费标准为9万元/亩,共计为人民币3521.367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62.7万元/亩,共计为人民币24549万元; 实物补偿折合人民币为5868.945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案

本项目涉及安置农业人口252名,其中:16岁以下人员27名,劳动力人员134名,超转人员91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 执行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2] 84号)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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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已入群的邻居们就不用重复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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