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政局结婚登记(合肥民政局结婚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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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艺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合肥市民政局结婚登记,合肥民政局结婚流程是什么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1.当事人提出结婚申请;

2.婚姻登记员受理业务;

3.婚姻登记员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4.婚姻登记员进行登记并制作结婚证发放当事人。

二、合肥民政局结婚登记条件(内地结婚)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法律规定的有效证件(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合肥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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