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9部门联合展开行动,双方达成重要共识,中方对日本提出要求

导读中日9部门联合展开行动,举行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第十四轮磋商,双方就具体合作达成6项重要共识,同时,中方在东海、钓鱼岛及南海问题上...

中日9部门联合展开行动,举行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第十四轮磋商,双方就具体合作达成6项重要共识,同时,中方在东海、钓鱼岛及南海问题上重申立场,并对日本提出要求。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11月22日,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司长洪亮和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局长船越健裕以视频方式共同主持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第十四轮磋商。中方包括外交部、海警局、国防部等9个部门,同日本外务省、海上保安厅、防卫省等9个部门分别派员参加。双方举行了全体会议和海上防务、海上执法与安全、海洋经济三个工作组会议,就涉海问题及海洋领域交流合作广泛深入交换意见。双方一致同意,就涉海问题加强对话沟通,妥善管控矛盾分歧,持续推进涉海务实合作和人员交流,为把东海建设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作出积极努力。

此外,双方还就具体合作达成6项重要共识:其一,双方同意继续开展防务领域交流,开通直通电话事宜取得重要进展,确认加快后续工作,尽早建成并启用电话。不可否认,在处理国家之间的分歧时,交流沟通永远是第一选项,这项共识表明中日两国皆有意愿通过交流来处理彼此之间的矛盾;其二,中国海警局与日本海上保安厅愿进一步合作打击海上跨境犯罪,继续推进海上执法人员、海警院校学员交流,加强在多边海上执法合作机制下的合作。中日互为近邻,在共同维护海上和平稳定一事上,本就有着共识,这也符合两国的共同安全利益;其三,双方同意继续在《中日海上搜救协定》框架下,深化海上搜救领域务实合作;其四,双方同意积极开展应对海洋塑料垃圾的双多边合作;其五,双方同意继续共同打击非法捕鱼,开展北太平洋渔业资源养护、鳗鱼资源保护等方面合作。同意通过谈判磋商解决渔业领域存在的问题,争取尽快重启中日渔委会,全面落实《中日渔业协定》;最后,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对口部门交流对接,增进了解和互信。

在本次会议上,中日双方除了达成多项合作共识外,针对一段时间以来日方在某些领域的错误言行,以及破坏中日关系的行径,中方再次重申了在东海、钓鱼岛、南海及涉台问题上的明确立场,并敦促日方尊重中国领土主权和安全关切,停止一切侵犯中方主权的行径,停止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动,避免影响海上局势稳定。同时,中方还对日本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计划表达关切,敦促日方审慎处理福岛核污染水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通过此次会议,中日双方达成多项合作共识,并且日方也有意同中国进行沟通合作,但这一切都需要日本积极做出实质性的举动,而不是跟随美国的脚步,玩弄“说一套做一套”的小把戏,日方只有重视中方的合理关切,如此才能为中日的长期友好合作打下基础,否则,即便是双方进行再多次的磋商会谈,达成再多的共识,那将都会成为一句空谈,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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