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条例保障人大代表履职行权

导读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传递着人民的呼声、凝聚着人民的期盼、反映着人民的意愿。近期...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传递着人民的呼声、凝聚着人民的期盼、反映着人民的意愿。

近期,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共有7章45条,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条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条例》明确代表应当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通关注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规定承办单位应当将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与转变工作作风和推动改进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

《条例》依法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权利,对有关机关、组织履行法定职责,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明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主体、程序以及分办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细化到办理时限、协调机制。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质效,《条例》规定承办单位应当建立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抓好跟踪落实工作,确保按时兑现承诺。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王天福表示,制定《条例》,将代表建议办理由工作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有利于发挥法治建设对促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从法律层面更好地保障代表履职行权。

《条例》施行后,将如何更好落实?

据悉,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将贯彻落实《条例》立法精神,修订《四川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邀请代表委员列席政府重要会议办法》,邀请代表委员有序参与政府活动,有力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川省法院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精准高效推进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指南,促进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高标准落实、高成效转化。四川省检察院将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效,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坚持“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

红星新闻记者 钟茜妮

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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