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下调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不超过13.5元,混检不超过2.8元

导读11月20日,梅州市医保局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22〕82号)(以下简称《通知》),下...

11月20日,梅州市医保局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22〕82号)(以下简称《通知》),下调梅州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并自2022年11月20日零时起执行。

《通知》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直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变化,提升“早发现”能力,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函〔2022〕588号)和梅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新冠病毒检测工作专班《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调整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新冠病毒检测费用包括检测服务费和试剂盒费用。我市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人份不超过13.5元(其中检测服务费每人份不超过9.5元);核酸多人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份不超过2.8元,不区分普通混检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见附件)。上述价格为全市最高指导价,不区分检测机构类别和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含中选企业自愿降低的价格)执行。

二、规范核酸检测服务。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提高检测和后续工作效率,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混合检测采样方式以10合1混采为主。本次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后,对于委托检测的,医疗机构采样费用按每人份0.88元计算。医疗机构对于仅检测新冠病毒核酸的受检对象不得收取诊查费。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0日起执行,抗原检测价格及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22〕32号)规定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及价格表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0日

【全媒体记者】陈泽铭 张柳青

【来源】梅州医保

【作者】 陈泽铭;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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