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律常识有哪些内容(房地产法律常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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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共有权、未经共有人同意能否转让共有房屋

1、房屋共有权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房产不分份额(按份共有权除外)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

2、未经共有权人同意不可以转让共有房屋。对共有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应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如果擅自将共有房屋出卖转让给他人,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张该房屋转让买卖关系无效。

什么是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由几种形式

1、房屋权属证书是指房屋权利人拥有房屋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受法律保护。

2、房屋权属证书有三种: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房屋共有权证》

③《房屋他项权证》

什么是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有哪些形式,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1、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其他人的行为。

2、房地产转让形式有:

①买卖;

②赠与;

③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④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⑤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⑥以房地产抵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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