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后车损险详细条款(车损险具体条款有哪些)

导读大家好,小太阳来为大家讲解下新政后车损险详细条款,车损险具体条款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车损险和三者险是车辆

大家好,小太阳来为大家讲解下新政后车损险详细条款,车损险具体条款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车损险和三者险是车辆保险的基础险种,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和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那么车损险的具体条款有哪些呢?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第一条家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保险单、审批表和特别约定组成。有关本保险合同的任何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所称家庭用汽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由家庭或个人所有,用于非营业性运输的公共汽车(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情况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或其许可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的,保险人应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和坠落;

(2)火灾和爆炸;

(3)外物坠落、倒塌;

(4)风暴和龙卷风;

(5)雷击、冰雹灾害、暴雨、洪水和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有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有驾驶员在船上时)。

第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第六条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查封、没收和政府征用;

(三)比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保养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期间;

(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被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

(6)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其许可的驾驶人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未依法采取措施,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七)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无驾驶证或者驾驶证有效期已过的;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3.持有未按照规定审验的驾驶证,在驾驶证被暂扣、扣留、吊销、注销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

4.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形。

(8)未经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

(九)被保险机动车转让给他人时,被保险人和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告知义务,被保险机动车的危险程度因转让而显著增加,造成保险事故的;

(10)除另有约定外,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第七条保险人对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不承担责任:

(1)自然磨损、腐蚀、锈蚀和失效;

(2)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

(3)车身有划痕,无明显碰撞痕迹;

(4)人工直接供油和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五)自燃和不明原因火灾造成的损失;

(6)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

(十二)被盗、被抢、被抢,以及因被盗、被抢、被抢而损坏或丢失汽车零部件和配件的;

(13)被保险人或司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十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金额。

第八条在按照本保险合同计算赔偿的基础上,保险人按照下列免赔额免于赔偿:

(一)轻微事故责任免赔额为5%,同等事故责任免赔额为8%,重大事故责任免赔额为10%,全事故责任或单方事故免赔额为15%;

(2)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免赔额为30%;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且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免赔额为20%;

(4)投保时指定驾驶员。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由非指定驾驶人使用的,免赔率增加10%;

(5)保险期间约定行驶区域的,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免赔率增加10%。

第十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确定,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确定方式的不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按照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含车辆购置税)。

新车投保时的购买价格以投保时签订保险合同所在地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为准。

(二) 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三) 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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