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哪里可以做伤情鉴定(郑州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

导读大家好,小太阳来为大家讲解下郑州哪里可以做伤情鉴定,郑州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实践中,造成伤残

大家好,小太阳来为大家讲解下郑州哪里可以做伤情鉴定,郑州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实践中,造成伤残的情形很多,如交通事故、工伤、人身伤害等造成的伤残。造成伤残后,需要申请伤残鉴定,确定伤残赔偿标准。那么郑州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呢?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

1.郑州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的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伤残、意外伤害伤残和战斗伤残。一般司法部门(如交警、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通过司法程序的,由法院组织双方选定鉴定单位,再去鉴定单位做。

2.对于诉讼前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交警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委托具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机构单方面不接受被害人本人的鉴定。

3.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将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法医鉴定中心进行。

受委托的法医中心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对被害人的伤残情况进行检验、分析、判断和鉴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的委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工作。检查、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查、鉴定、评估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记录。

4.复检、鉴定、评估申请限一次。复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估书。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应制作鉴定书并签字。评估书包括一般资料、病例介绍、病历摘录、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

6.不同的评估机构对同一评估对象出具多个评估结论。如果每个鉴定机构都有合法的鉴定资质,则应以鉴定机构的级别为准。一般应接受上级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下级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三。残疾鉴定的原则

1、客观评价原则

伤残的认定要以人体受伤后的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伤残、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

2、根据评价原则。

残疾的鉴定可根据残疾的实际情况,参照标准中最相似的残疾等级内容和A的规定进行

在鉴定受伤人员的残疾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的损伤和疾病进行评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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