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进入大亚湾西区公共场所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导读11月10日,大亚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通告指出,自2022年11月11日12时至11月13日12时,进入西区街道...

11月10日,大亚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通告指出,自2022年11月11日12时至11月13日12时,进入西区街道公共场所、企业和居民小区,以及离开西区街道辖区均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告原文如下:

大亚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4号)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形势和当前我区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组研判和大亚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12时至11月13日12时,西区街道实行以下措施:

一、进入西区街道公共场所、企业和居民小区,以及离开西区街道辖区均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二、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企业和小区物业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场所码和佩戴口罩提示,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或记录必验,对体温异常或未佩戴口罩、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禁止入内,第一时间登记并向属地村社区报告。

三、西区街道广大居民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如已参加核酸检测但未查到核酸结果的,请主动出示采样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四、特殊情况如重症就医等允许通行,请联系当地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五、如有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个人责任,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的,一经追溯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进一步巩固全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及时排查疫情潜在风险,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大亚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记者】马发洲

【作者】 马发洲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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