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出租房管理规定(湖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要办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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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湖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的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1层B区公安服务综合执法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B01-B2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9:00——16:30;冬令时:9:00——16:00(中午无休)

具体地址: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双林派出所(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环城南路26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9:00——16:30;冬令时:9:00——16:00(中午无休)

具体地址: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善琏派出所(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东兴路115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9:00——16:30;冬令时:9:00——16:00(中午无休)

三、湖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的办理流程

1.出租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报居住房屋基本情况、出租人基本情况等信息;

2.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信息。

四、湖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的设定依据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

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

第四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公安机关)主管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工作;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登记服务等具体事务工作。

第六条 第一款 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报送下列信息:(一) 出租人的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承租人(包括其他实际租住人员,下同)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二) 居住房屋的地址、租期、使用功能等基本情况

第二款 承租人为流动人口的,出租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规定报送或者告知流动人口信息。

第三款 出租人与承租人终止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报送承租人的名单。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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