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聊胁迫女童拍裸照?最高检:无身体接触猥亵等同线下犯罪

导读原标题:网聊胁迫女童拍裸照?最高检:无身体接触猥亵等同线下犯罪近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已公开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原标题:网聊胁迫女童拍裸照?最高检:无身体接触猥亵等同线下犯罪

近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已公开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0月2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网信办、最高检、教育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有关情况。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介绍,《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关切,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条例》共七章,主要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原则要求和监督管理体制、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制度。

发布会现场。

1问 打击违法犯罪有何进展?

网聊胁迫女童拍裸照 2020年1月至今追诉3000余人

检察系统如何加大打击力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缐杰介绍,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020年1月到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万人。

针对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等问题,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等同于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目前已累计追诉犯罪嫌疑人3000余人。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我们通过自行补充侦查、适时派员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活动,深挖细查,有力指控犯罪。我们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2022年以来,针对涉未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纠正漏诉302人。

2问 如何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侵害综合治理?

明确禁止电竞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缐杰介绍,注重多措并举,深化综合保护。对遭受网络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多元综合救助工作;对民事权益遭受网络损害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对侵害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提起公益诉讼。三年来,检察机关立案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和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524件。

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惩防并举。最高检专门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办案规范,形成打击利用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工作合力。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法治进校园”、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目的是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网络违法犯罪。

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促进诉源治理。针对通过网络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现象,最高检制发了“六号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推进综合治理。同时,我们也聚焦网络发展新业态,促推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工作规范,比如明确禁止电竞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各地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信息互通、沟通交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断卡”“净网”行动等多种形式,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受不良信息侵害等突出问题。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贯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察司法保护,携手网信、教育、司法行政、共青团等多个部门,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

3问 如何统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平台须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设未成年人专区

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介绍,提升平台企业常态化监管水平。《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网络保护”专章,确立了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的顶层设计。《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出了相关规定。《条例》进一步细化上位法相关要求,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设置相应制度,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规范了相关管理要求。

二是为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指引。例如,为防止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方面的沉迷问题,相关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推出升级防沉迷系统,推动“青少年模式”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条例》对相关要求作进一步明确,与前期的实践能够实现有效的衔接。

三是支持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条例》提出了鼓励支持平台企业健康发展的举措。例如,《条例》第十四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第十八条提出,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和使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网络技术、产品和服务。这些制度,能够更好地吸引平台企业参与其中,发挥平台经济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发展、拓展消费市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考虑到有的平台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其产品和服务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主体和重要环节,《条例》在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普遍性保护义务的基础上,针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平台,提出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特殊义务要求,以督促大型平台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这些要求包括: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影响评估、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者设置未成年人专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门平台规则、停止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每年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责任报告等等。这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大型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更好地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问 学校如何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将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游森介绍,教育部将根据《条例》的要求,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会同国家网信部门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推动网络素养与相关课程有机融合。

二是提升网络安全风险的防范能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网信普法进校园等活动,指导各地以预防网络沉迷、防诈骗等为重点,对中小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安全专题教育。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网络安全”专栏,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网络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中小学生网络沉迷防治。重视学生手机及电子产品的管理,督促各地各校严格落实学生手机“有限进入校园、严禁进入课堂”的相关管理要求。指导各地各校持续巩固“双减”工作。

四是形成网络环境综合治理合力。强化家校协同育人,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网络素养,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构建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

5问 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可能诱导极端情绪等信息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呈现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介绍,《条例》设置专章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一是明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信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未成年人家国情怀和良好品德的信息,以及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的信息等。

二是加强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规范。这些信息包括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迷信、赌博、引诱自残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内容的信息。同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这类信息。

三是加强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规范。这类信息主要包括,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类别的信息。同时明确,这类信息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重点环节呈现。

四是细化对在线教育的管理,要求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下一步,将深化专项行动工作,集中整治编造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利用新技术新应用生成低俗内容等突出问题,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加大网络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加强处置各类违法信息内容,充分发挥执法利剑作用,重拳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

6问 未成年人如何防沉迷,防网络欺凌、非理性消费?

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

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介绍,此前,国家网信办和有关部门已分别制定了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加强网络暴力治理、规范网络消费等管理规定,开展“清朗”“护苗”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服务、恶意造谣诋毁未成年人等问题。

《条例》总结制度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对这些重点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在网络产品和服务沉迷防治方面,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或者规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

特别是在网络游戏管理中,进一步明确网络游戏适龄提示要求,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

在网络欺凌防治方面,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和渠道,提供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

在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方面,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南方都市报记者现场提问。

7问 共青团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

为遭网络暴力、网络沉迷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岳伟在回答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我们将主要依托“三个品牌、一个阵地”,从四个方面深化开展工作。

第一,着力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依托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这一工作品牌,大力开展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12355青少年服务台是共青团组织面向广大青少年开通了15年的一条暖心热线,这条热线通过线上和线下的工作方式,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以及线下自护教育,每年覆盖人次达到千万人,其中就包括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络暴力等自护教育的专项活动。我们还持续开展全国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深化“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主题活动,连续制作推出《团团网络素养公开课》等网络教材。

各级团组织将结合《条例》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等要求,依托创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这一工作品牌,着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包括今年新增网信系统作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联合创建单位,并且明确了38家基层网信单位参与创建。

我们今年还将联合全国4000多家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开展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的专项行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遭遇网络暴力、网络诈骗、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的青少年提供专业支持和心理辅导。

各级团组织将结合《条例》中关于防沉迷等要求,依托“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这一工作品牌,积极开展法律和政策倡导。包括充分利用人大、政协等制度化表达渠道,用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持续反映、推动解决青少年中具有普遍性的网络问题;我们连续5年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向社会发布调查报告,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向有关部门提出务实建议。

是协同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各级团组织将结合《条例》中关于网络信息内容规范等要求,依托团属网络新媒体矩阵这一工作阵地,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包括大力实施网上共青团工程,推出高质量的网络文化产品,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青少年网络保护工作体系;持续配合网信部门,开展好“E路护航·E路平安”、“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积极倡导健康、绿色、正能量的网络环境。

整合:易福红

来源:新华社 央视 中新社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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