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温馨提示提醒市民科学合理购药

导读12月20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温馨提示。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要...

12月20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要选择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药品、口罩等,购买时留存好票据,不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购买药品、医疗器械。

为方便公众购药,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零售药店设置“防疫药品”专柜,市民朋友可在专柜购买省药监局梳理省内52家药品生产企业225种具有“退热、止咳、抗病毒、抗感冒”功能主治的药品,可同款替代连花清瘟、布洛芬等对症用药。同时驻店执业药师将引导市民朋友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理性购药。

每种药品都有功能主治、配伍禁忌和保质期,广大市民要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或者药品说明书对症服用药品,真正做到“对病下药”,不要轻信网传的“吃药顺序图、囤药清单”等,也不要自行混搭吃药,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未取得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市场主体,依法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和违法所得,最高可处货值金额30倍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相关防疫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价格监督检查,严查严处借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如发现违法行为,请市民朋友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南江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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