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胡塞尔文集》侵权疑云:主编倪梁康该承担何种责任?丨快评

导读“倪梁康事件”喧腾竟日,迄今未能落幕。此事按理说并不复杂,但却一步步演变到了今天这般局面,实在可惜。目睹事件全程可知,事态至少经历...

“倪梁康事件”喧腾竟日,迄今未能落幕。此事按理说并不复杂,但却一步步演变到了今天这般局面,实在可惜。目睹事件全程可知,事态至少经历了“三层演进”才变成今天这般泥沙俱下的模样,已不可能像一开始设想的那般轻易结束了。

事件的原委如下:瑞士哲学家耿宁(Iso Kern)先生花费十年心血,将胡塞尔留下的四万页手稿整理成了现代德语,以三卷本胡塞尔文集《共主观性的现象学》在德国施普林格出版。而在耿宁和施普林格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他的中国门生倪梁康“主持翻译”了这套文集,并在2018年于商务印书馆出版。

耿宁偶然发现此事并联络中国国内各方时,本来事情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商务印书馆发现版权问题,立即向耿宁致歉并承诺赔偿、撤回已出版副本。

通常而言,版权问题确实只是出版机构之间的事情,译者只是受人之托将外文翻译为中文(何况译者还另有其人),与相关知识产权事务没有直接的关系。商务印书馆对编辑整理版手稿的版权认知不足,可能误认为胡塞尔已经去世八十多年、作品已经进入公共领域;倪梁康在组织翻译、主编此书时信赖商务印书馆的品牌与信誉,属于善意第三人并非有意侵权,这样的话不仅说得通也容易化解纠纷。这一层可以说是“误会层面”,可以很好地消除“误会”,止于“误会”。

无论出于公谊抑或私情,如果倪梁康在承认“误会”的同时向老师道歉,同时协助商务印书馆做好版权瑕疵的补救工作,这件事不但可以顺利过去,而且有望皆大欢喜。

然而,倪不仅不道歉,而且说出了“应该是对方道歉”这样让事态升级的话,这就让事情进入了第二层面。倪不但要为他的表态负责,也促使各方重新审视他在这套侵权丛书里扮演的角色。这一层,可以算是“文责层面”。只要倪梁康“文责自负”,那么其他责任都可以大事化小。

没有让各方“失望”的是,倪梁康不但是这套丛书的主编,而且还或有意或无意地“略去”了恩师耿宁在编辑整理手稿过程中的贡献(耿宁的名字仅出现在外文版权页,不细看根本找不到)。

考虑到这套他主编的《胡塞尔文集》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背后牵扯的巨大利益不由得让人怀疑,倪先生是在有意掠美掩过。鉴于倪梁康又是耿宁的得意门生,三卷本中译本出版之后的次年(2019)甚至还去瑞士拜访过老师,不可能不知道恩师巨大贡献的同时却又向恩师隐瞒自己主编这套书的事实,这让倪先生难以逃脱其“文责”。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倪之“寸心”,需要接受文章得失的拷问。

但让几乎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倪梁康的“三点回复”直接让这件事进入了“道德层面”,观者从他的三点简短而冰冷的回复中读到的不但是“坚决不道歉”的态度,而且还将商务印书馆已经承认的侵权事实重新“误会”了一遍。

他所列出的“耿宁其实知情”的说辞,在出现更强直接书面证据之前显然说服力很低。更令观者咋舌的是,倪梁康在德文邮件中质疑恩师耿宁的健康状况与精神状态,将事态升级到了难以收拾的道德人格层面。

最早发现中译本侵权的刘怡女士写道,“倪梁康的这封信不仅刷新了Eduard Marbach(另一位胡塞尔研究者)对他的认识,也让耿宁对倪彻底失望。而在此前,耿宁一直跟律师说,只追究出版社的责任,他只要倪道歉。而且他认为,倪是一时糊涂,会认错道歉的。”

但既然这封邮件“横空出世”,那么耿宁先生就“不会再回应任何事情了,既然道德已经被突破,就只能交给法律了”。各方也因此有理由怀疑倪梁康此前的一切说辞。事实上,互联网上也出现了更多的“挖坟”讨论,倪先生引发的质疑,也已经不止这一次侵权事件了(诸如洗稿、剽窃等嫌疑也都纷纷出炉)。

“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孔子这句话竟显得无比贴合耿倪师徒的各自治学境界。事态从“误会层面”演进到“文责层面”,以至最后的“道德层面”,终究又要“交给法律”,本来只是“误会”的事态一步步变成了笔墨官司乃至真的官司,这一切恐怕都与倪梁康的性格、为学、为人关系甚大。

无论出于主客观的利益考量,倪梁康让事态升级的做法都颇不智。这起侵权事件一步步演变至今,实至名归地呈现了某种“共主观性”(inter-subjectivity)的“现象”(phenomenon)。

王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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