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纠纷如何解决?人们教会了你维护权益

导读随着农村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现在很多人都在农村购买农村自建房或者重建房屋。然而,在这两个过程中,由于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可能会出现争

随着农村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现在很多人都在农村购买农村自建房或者重建房屋。然而,在这两个过程中,由于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可能会出现争端。农村房屋纠纷如何解决?

农村房屋纠纷如何解决?

一、因建房或用地引起的纠纷

1、宅基地违规审批

(一)因土地管理部门违法批准引起的宅基地纠纷,因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宅基地,侵犯相邻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的行政案件。

(2)法院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批准宅基地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是否存在越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因此,每当土地管理部门从实体处理到审批过程的各个环节出现违法情况时,人民法院都应吊销宅基地使用许可证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审批。

(三)因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宅基地属于他人承包地或者私有土地,侵犯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受理后,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批准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是否已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办理,土地承包权是否保持30年不变等。并撤销它。

2.影响邻居的邻接权

(1)用影响相邻方利益的土地建房,宅基地使用不当,影响相邻关系引发的纠纷,如在同一规划线上,后建宅基地的基垫高于前建宅基地,导致雨水和生活用水流向相邻宅基地,或后建房屋及设施影响通风、采光、滴水,危及他人房屋安全,或在不适当的地方修建厕所影响环境卫生,或擅自堵塞渠道、切断自然水流。

(二)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和合理精神妥善处理。确造成邻居损害的,应当责令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私自改变宅基地。

(1)在因建房人私自交换宅基地引发纠纷的案件中,如果村民根据自身利益私自交换宅基地,人民法院不仅要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指出双方行为的违法性,还要建议土地管理部门撤销建房程序,依法收回宅基地。

(2)一方或双方已建房屋的,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可在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责令双方变更宅基地登记。

4.宅基地的边界不明。

(一)未确认权属、未统一规划,对有争议或者界线不清的宅基地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当地政府申请处理。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由法院立案行政案件处理。

(2)统一规划、确权后的宅基地边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民事案件,查明土地使用证上的四个维度是否清晰,长、宽、面积等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除四至外,宅基地使用权应以四至为基础确定。

(三)争议一方土地使用证载明的面积与实际情况一致,另一方不一致或者未提供土地使用证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实际情况与土地使用证一致的一方办理宅基地。

5.擅自使用共有宅基地

(一)一处宅基地可以由两个以上村民共同使用,具有共同使用权,共同土地使用面积可以由共有人共有。共有宅基地未经共有人同意使用,部分共有人擅自使用,引发纠纷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查明一方正在建房,另一方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可以在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责令占有人继续使用。

(2)农村宅基地使用者与他人合资建房后发生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理纠纷时应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主管部门批准双方共同使用宅基地的,可以明确各自的房屋产权;主管部门不批准双方共同使用宅基地的,可以在明确各自的房屋份额后,将房屋产权授予宅基地使用权人。

6、未经批准或欺骗取得宅基地建房的。

(1)如能证实村民未经批准擅自用非法土地建房或骗取建房手续,侵犯了相邻方的合法权益,如影响通风、采光、交通等。对相邻房屋,人民法院既可以作出限期清除障碍、拆除违法建筑的民事判决,也可以中止诉讼,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退出土地的处罚决定。

(2)人民法院审理买卖违法建筑、确认违法建筑权属等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时,应注意只裁判建筑材料的权属,而不是界定违法建筑的权属。

7.争夺集体库嘎吉以外的宅基地

(1)村民争夺宅基地以外的集体库嘎吉的目的是为了占用更多的土地、扩建围墙和院落、堆放杂物等。对于此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对政府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占用人退出土地,清除障碍。法院应当将该案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因当事人争占闲置土地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二.因购买农村自建房屋发生的纠纷

在农村买房和在城市买房差别很大,主要是农村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正在被购买。

买农村自建房的过程中,很大可能性会存在农村房屋买房纠纷的问题,那当纠纷产生时,事件双方应该如何解决呢?

1、双方直接协商

在买卖农村自建房时发生纠纷,事件双方可以直接进行协商。

2、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针对所购房屋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当农村房屋出现纠纷时该如何解决的内容,若是您存在同样的问题,不妨参考下小编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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